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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代书论:吾丘衍《学古编》

2008-10-14 16:36| 发布者: 李艺| 查看: 942| 评论: 0

摘要:   ◎序   干、莫,利器也;补履者,莫能用。欐梁,大材也;窒鼠穴者,莫能举。故求此道,必得于此道,则达于此道矣。既达矣,止斯可乎?曰:不可。夏后氏治水,水之道也,汨使之流,道使之注。山泉之蒙,尾闾之虚,不相与违,斯所谓道。偶得此说,因写为《学古编

◎序

干、莫,利器也;补履者,莫能用。欐梁,大材也;窒鼠穴者,莫能举。故求此道,必得于此道,则达于此道矣。既达矣,止斯可乎?曰:不可。夏后氏治水,水之道也,汨使之流,道使之注。山泉之蒙,尾闾之虚,不相与违,斯所谓道。偶得此说,因写为《学古编》序。

大德四年五月二十五日,真白居士吾丘衍子行序

三十五举

一举曰:科斗。为字之祖,象虾蟆子形也。今人不知,乃巧画形状,失本意矣。上古无笔墨,以竹挺点漆书竹上,竹硬漆腻,画不能行,故头粗尾细,似其形耳。古谓笔为聿,《苍颉》书从手,持半竹,加画为聿肃。秦谓不律,由切音法云。

二举曰:今之文章,即古之直言。今之篆书,即古人平常字。历代变更,遂见其异耳。不知上古初有笔,不过竹上束毛,便于写画,故篆字肥瘦均一,转折无棱角 也。后人以真、草、行,或瘦或肥,以为美茂。若笔无心,不可成体。今人以此笔作篆,难于为古人尤多。若初学未能用时,略于灯上烧过,庶几便手。

三举曰:学篆字,必须博古。能识古器,则其款识中古字神气敦朴,可以助人。又可知古字象形、指事、会意等未变之笔,皆有妙处,于《说文》始知有味矣。前贤篆之气象,即此事未尝用力故也。若看模文,终是不及。

四举曰:凡习篆,《说文》为根本。能通《说文》,则写不差。又当与《通释》兼看。

五举曰:字有古今不同。若检《说文》,颇觉费力,当先熟于《复古编》,大概得矣。

六举曰:篆书多有字中包一二画。如“日”字、“目”字之类。若初一字内画不与两头相黏,后皆如之,则为首尾。一法若或接或否,各自相异,为不守法度,不可如此。又圆点、又圆圈,小篆无此法,古文有之。口字,作三角形,不可引用。学者慎勿难写处,妄意增入。

七举曰:篆法,扁者最好,谓之扁。徐铉谓非老手,莫能到石鼓文字也。

八举曰:小篆,一也,而各有笔法。李斯,方圆廓落;李阳冰,圆活姿媚;徐铉,如隶无垂脚,字下如钗,股稍大;锴如其兄,但字下如玉箸微小耳;崔子玉多用隶法,似乎不精,然甚有汉意。李阳冰篆,多非古法,效子五也,当知之。

九举曰:写成篇章文字,只用小篆。二徐、二李,随人所便。切不可写词曲。

十举曰:小篆,俗皆喜长。然不可太长,长无法,但以方楷一字半为度。一字为正体,半字为垂脚,岂不美哉!脚不过三,有无可奈何者,当以正脚为主,余略收短,如幡脚可也。有下无脚字,如“”、“”、“”等字,却以上枝为出。如草木之为物,正生则上出枝,倒悬则下出枝耳。

十一举曰:凡写碑匾,字画宜肥,体宜方圆。碑额同此,但以小篆为正,不可用杂体。

十二举曰:以鼎篆、古文错杂为用时,无迹为上。但皆以小篆法写自然一法,此虽易求,却甚难记。不熟其法,未免如“百家衣”,为识者笑。此为逸法正用,废此可也。

十三举曰:凡□圈中字,不可填满。但如斗井中着一字,任其下空,可放垂笔,方不觉大。圈比诸字亦须略收。口不可圆,亦不可方,只以炭墼(音击)范子为度自好。若“日”、“目”等字,须更放小。若印文中,扁口井,口字及子字上口,却须略宽,使口半见,空稍多,字始浑厚。汉印皆如此。

十四举曰:写篆把笔,只须单钩却伸,中指在下夹衬,方圆乎直,无有不可意矣。人多不得师传,只如常把笔,所以字多欹斜,画亦不能直,且字势不活也。若初学时,当虚手心,伸中指并二指于几上空画,如此不拗,方可操笔。此说最要紧,学者审之,其益甚矣。

十五举曰:凡篆大字,当虚腕悬笔,手腕着纸,便字不活相。多有人不能用笔,用棕榈条及纸个等物,皆俗夫所为,士大夫不可用此。

十六举曰:汉篆多变古法。许氏作《说文》,救其失也。

十七举曰:隶书,人谓宜扁,殊不知妙在不扁。挑拔平硬,如折刀头,方是汉隶。《书体括》云:“方劲古拙,斩钉截铁。”备矣。隶法颇深,具其大略。

十八举曰:汉有摹印篆,其法只是方正,篆法与隶相通。后人不识古印,妄意盘屈,且以为法,大可笑也。多见故家藏汉印,字皆方正,近乎隶书,此即摹印篆也。王球《啸堂集古录》所载古印,正与相合。凡屈曲盘回,唐篆始如此。今碑刻有颜鲁公官诰,尚书省印,可考其说。

十九举曰:汉魏印章,皆用白文,大不过寸许。朝爵印文皆铸,盖择日封拜,可缓者也。军中印文多凿,盖急于行令,不可缓者也。古无押字,以印章为官职信令,故如此耳。自唐用朱文,古法渐废。至宋南渡,绝无知者,故后宋印文皆大谬。

二十举曰;白文印,皆用汉篆。平方正直,字不可圆。纵有斜笔,亦当取巧写过。

二十一举曰:三字印。右一边一字,左一边两字者,以两字处与为一字处相等。不可两字中断,又不可十分相接。

二十二举曰:四字印。若前二字交界略有空,后二字无空,须当空一画地别之。字有有脚、无脚,故言及此。不然,一边见分,一边不分,非法度也。

二十三举曰:轩斋等印。古无此式,唯唐相李泌有“端居室”三字印,白文玉印。或可照例,终是白文,非古法,不若只从朱文。

二十四举曰:朱文印。用杂体篆,不可大怪。择其近人情,免费词说可也。

二十五举曰:白文印。用崔子玉写《张平子碑》上字,及汉器上并碑盖印章等字,最为第一。

二十六举曰:凡姓名表字,古有法式。不可随俗用杂篆及朱文。

二十七举曰:白文印必逼于边。不可有空,空便不古。

二十八举曰:朱文印,不可逼边。须当以字中空白得中处为相去,庶免印出。与边相倚,无意思耳。字宜细,四旁有出笔,皆滞边,边须细于字边,若一体。印出时,四边虚纸昂起,未免边肥于字也。非见印多,不能晓此粘边,朱文建业文房之法。

二十九举曰:多有人依款识字式作印,此大不可。盖汉时印文不差如此,三代时却又无印,学者慎此。《周礼》虽有玺节,及职金掌辨其微恶揭而玺之之说。注曰:“印,其实手执之 卩(音节)也。”正面刻字,如秦氏玺,而不可印,印则字皆反矣。古人以之表信,不问字反,淳朴如此。若战国时苏秦六印,制度未闻。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曰:“鲁君召子贡授以大将军印。”刘安寓言而失词耳。

三十举曰:道号,唐人虽有,不曾有印,故不可以道号作印用也。三字屋匾,唐却有法。

三十一举曰:凡印文中有一二字,忽有自然空缺,不可联带者,听其自空。古印多如此。

三十二举曰:凡印,仆有古人印式二册。一为官印,一为私印,具列所以,实为甚详。不若《啸堂集古录》所载,只具音释也。

三十三举曰:凡名印,不可妄写。或姓名相合,或加印章等字,或兼用印章字。曰姓某印章,不若只用印字,最为正也。二名可回文写,姓下着印字在右,二名在 左是也。单名者,曰姓某之印,却不可回文写。若曰姓某私印,不可印文墨,只宜封书,亦不可回文写。名印内不可着氏字,表德可加氏字,亦当详审之。

三十四举曰:表字印,只用二字,此为正式。近人欲并加姓氏于其上,曰某氏某。若作姓某父,古虽有此称,系他人美己,却不可入印。人多好古,不论其原,不 为俗乱可也。汉人三字印,非复姓及无印字者,皆非名姓。盖字印,不当用印字以乱名耳。汉张长安字幼君,有印曰“张幼君”(右一宇左二字)。唐李温字化光,有印曰“李化光”,亦三字表德印式(幼君,西汉王式弟子。化光,见柳文吕衡州也)

三十五举曰:诸印文下,有空处悬之,最佳,不可妄意伸开。或加屈曲,务欲填满。若写得有道理,自然不觉空也。字多无空,不必问此。

合用文籍品目

△小篆品五则

许氏《说文解字》十五卷(慎,字叔重,汝南石陵人,太尉祭酒)

徐铉校正定本,有新增入字。始一终亥者系正本,分韵川本,乃后人所更,非古人之本意。

《苍颉》十五篇(颉,姓侯刚氏,黄帝史也。亦曰皇颉)。即是《说文目录》五百四十字。许氏分为每部之首,人多不知,谓已久灭。此为字之本原,岂得不在。后人又并字目为十四卷,以十五卷著序表,人益不意其存矣。仆闻之师云。

徐锴《说文解字系传》四十卷(锴,字楚金,广陵人,集贤学士)。尝与许氏本相参,首卷上部分六书甚详,末卷辩阳冰差误。

张有《复古论》二卷(有,字谦仲,吴兴人。湖州有板)。载古今异文字,不可以为字少。又《五声韵谱》五卷,比常韵无差。

钟鼎品二则

薛尚功《款识法帖》十卷(尚功,字用敏,钱塘人。佥事定江军节度判官厅事)。碑在江州,蜀中亦有翻刻者,字加肥。

薛尚功《重广钟鼎篆韵》七卷,江州公使库板。一卷象形奇字,一卷器用名目,五卷韵。

古文品一则

夏竦《古文四声韵》五卷(竦,字子乔,江州德安人,枢密使)。前有序并全衔者好。别有僧翻本,不可用。此书板多而好看,极不易得。韵内所载字,多云某人字集,初无出处,不可据信;且又不与三代款识相合,不若勿用。然古文别无文字,故前列之。

碑刻品九则

李斯《峄山碑》(郑氏曰:“此颂德碑也。”斯,字通古,上蔡人,秦丞相)。直长者为真本,横刊者皆摹本。有徐氏门人郑文宝,依真本式长刊者,法度全备,可近于真。但攸字立人相近,一直笔作两股。近李处巽于建康新刻,甚谬。

李斯《泰山碑》。《咸阳志》曰:“《泰山碑》,秦相李斯书,迹妙时古,为世所重。”郑文宝模刊石于长安故都国子学,今在文庙。石皆剥落,唯二世诏,一面稍见。

李斯《秦望山碑》在会稽,今无。

李阳冰《新泉铭》(阳冰,赵郡人,将作少监)。乃阳冰最佳者,人多以舒原舆之言称《新驿记》。殊不知,此碑胜百倍也。阳冰名潮,杜甫甥也。后以字行,因以为名,而别字少温。《木玄虚海赋》有云:“其下阳冰不治,阴火潜然。”则知与潮,又且有理。人多不知,因详其说。又有李腾,善伪作阳冰书。

《碧落碑》在绛州。字虽多,有不合法度处。然布置美茂,自有神气,当以唐碑观之。世传阳冰卧看三日,毁其佳者数字。又言道士写毕,化鸟飞去,后及字欠一笔。尤为可笑,不知古文正当如此耳(一云:唐韩元嘉子李训等,为妣房氏立)

《诅楚文》(俗呼《诅楚文》,李斯篆,在凤翔府)。有巫咸、大沈文(音故)、湫氵亚(音夸)驼 三种,辞则一。乃后人假作先秦之文,以先秦古器,比较其篆,全不相类,其伪明矣。篆文“皇”,本从“自”,世传始皇谓与皋臭相似,因去一画。不足为病,在 前亦有如此者。《峄山》数、成等字,皆与古异,此碑用之,及用《秦权殹》字作也。盖知见《峄山》、《秦权》而后创造者,未必不欲人曰峄山用此法。诚古也,其如辨者何?

史籀《石鼓文》(郑氏曰:在凤翔府。宣和间,移置东宫。周宣王太史,或云柱下史)

薛尚功法帖所载,字完于真本多,故不更具。真本在燕都旧城文庙。

崔瑷《张平子碑》(瑗,字子玉,安平人,济北相。碑在郑州,前后两段)。字多用隶法,不合《说文》却可入印,篆全是汉。

《古印式》二册(即汉官威仪)。无印,本仆自集成者。后人若不得见,只于《啸堂集古录》十数枚,亦可为法。

附用器品九则

王楚《钟鼎篆韵》七卷(楚,字□□□□人。管衡州露仙观)。衡州本字少所出,在薛氏前。

《无衔钟鼎篆》两册。即薛书本,后重广作七卷。恐人无别,故去其衔,亦间有带衔者在。

《石鼓音》后附《诅楚文》者,又载周穆王吉日癸巳之说。石鼓,郑樵音不可信。

吕大临《考古图》十卷(大临,字与叔,永兴人)。有黑白两样。黑字者,后为有韵图,中欠璊玉彘。白字者,博山炉上,误画作人手。

王球《啸堂集古录》二卷(球,字夔玉)。正文共一百纸,序跋在外,其间有古文印数十。有一曰“夏禹”,系汉巫厌水灾法印。世俗传,有渡水佩禹字法,此印乃汉篆,所以知之。又一印曰“孔夫”,首误 是孙兹二字。又有《滕公墓铭》,“郁郁”作两字书,且妄为剥落状。然考之古法,叠字只作二小画附其下。秦时大夫,犹只以夫字加二小画,况此叠文者乎?伪无 疑矣。

高衍孙《五书韵总》五卷(衍孙,字续古,四明人)。此书篆、隶、真、行、草一字五体,别体皆作小字,随体分注,可备初学者用。间有差处,宜自斟酌。

徐铉篆(铉,广陵人,左散骑常侍)。二徐字迹最多,以其近世,故不条具。铉,字鼎臣;锴,字楚金。笔法(见前)

林罕《字源偏傍小说》三卷(罕字希古,安喜人,国子博士)。此书,言篆与隶相通源流,亦自可采。但有数说与《说文》悖,却系阳冰变法,知之足矣。如“是”字上从,巴上从已,加点之类。

葛删《正续千字文》。虽是近人,然字法极好。《千文》有两,续本不可无之。别有陈道士冒名拟本,不见好处。间有碑刻,惜其不多。

辩谬品六则

延陵季子《十字碑》在镇江,人谓孔子书。文曰:“呜呼!有吴延陵君子之墓。”按古法帖上止云:“呜呼!有吴君子”而已。篆法敦古,似乎可信。今此碑,妄 增“延陵之墓”四字。除“之”外三字,是汉人方篆,不与前六字合。借夫子以欺后人,罪莫大于此。又且因“君”字作“季”字。汉器,“蜀郡”洗字半边,正与 此“君”字同,用此法也。以“季”字音,显见其谬。比干墓前有汉人篆碑,亦有此说,盖洪氏《隶释》、《汉隶字源》辨之甚明,此不复具。

《三坟书》,此伪本,大不可信。言词俗谬,字法非古。《尚书》无“也”字,此书有之。“”字从八从戈,此从心加一笔。“走”字合从(音悼),此随俗作之字引脚。其余颇多。

《古文尚书》,系后人不知篆者,以夏竦韵集成。亦有不合古处。若言今古篇次,文法同异,姑存之;言字画则去之。

《古文孝经》,内一篇大谬,今文无之。后人妄欲作古,以古文字集成者。观者当取其字。

《泉志》,闻有泉文近于道者,可以广见。又有妄作“三皇币”及禹时“币”,不可为信。“卍”,此字人谓万字,乃出古钱,不见此书,终不知也。故引入以待好事者。

戴侗《六书故》。侗以钟鼎文编此书,不知者多以为好,以其字字皆有,不若《说文》与今不同者多也。形古字今,杂乱无法,钟鼎偏傍,不能全有,却只以小篆足之。或一字两法,人多不知此(本音睘)加宀不过为“寰”字,乃音作官府之官。“” 字从屯从邑,乃书邨不从寸木,今乃书此为村。引杜诗“无村眺望赊”为证,甚误学者。许字解字引经,汉时犹篆隶,乃得其宜。今侗亦引经而不能精究经典古字,及以近世差误等字,引作证据。镑、钟、銐、锯、尿、屎等字,世俗作钟。钟鼎文,各有详注。“卵”字解尤为不到,此书为一厄矣。学者先观古人字书,方知吾言 之当。

隶书品七则

诸汉碑,洪氏《隶释》备具其说,更不再言。

娄机《汉隶字源》六卷(机,字彦发,嘉兴人。参知政事)。字法最好,洪氏本有碑目在前。

刘球《碑本隶韵》十卷。外一卷纪源。

《隶韵》两册。麻沙本与《隶韵》为一副刊,字体不好,以其册数少,乃可常用之,故目此。

洪适《隶释》二十七卷,并《隶释续》二十一卷(适,字景伯,鄱阳人。左仆射)。皆汉碑释文《隶释续》画诸碑形及墓壁画像。其碑多圭首,或笏首,上有垂虹。或题处偏僻,画则如影像状,浑黑。

洪适《隶篆》十卷。以汉碑模临傍偏奇古者(上石)

《石经遗字碑》。会稽蓬莱阁翻本,破缺磨灭,不异真古碑。今无矣。

《佐书韵编》,姑苏颜氏本。字比诸隶的为最多,写得却不好。

以上书,计三十九种,美恶兼举,学者皆当知之。此等事业,以博为贵。数外更有文字,不欲太繁。始言其不可无者,仆亦自有《续古篆韵》五卷,《疑字》一卷附后。未暇刊板,且令学者传写。又有《说文续释》方更删定,同志能为刻之,流传将来,亦盛德事。

字源七辩字

一曰科斗书。科斗书者,苍颉观三才之文,及意度为之,乃字之祖。即今之偏傍是也。画文像虾蟆子形,如水虫,故曰科斗。

二曰籀文。籀文者,史籀取苍颉形意,配合为之,损益古文,或同或异,加之銛利钩杀,大篆是也。史籀所作,故曰籀文。

三曰小篆。小篆者,李斯省籀文之法,同天下书者。比籀文体十存其八,故小篆谓之“八分小篆”也。既有小篆,故谓籀文为大篆文云。

四曰秦隶。秦隶者,程邈以文牍繁多,难于用篆,因减小篆为便用之法,故不为体势。若汉款识篆字相近,非有此法之隶也。便于佐隶,故曰隶书。即是秦权、秦量上刻字,人多不知,亦谓之篆,误矣。或谓秦未有隶,且疑程邈之说,故详及之。

五曰八分。八分者,汉隶之未有挑法者也,比秦隶则易识,比汉隶则微似篆,若用篆笔作汉隶字即得之矣。八分与隶,人多不分,故言其法。

六曰汉隶。汉隶者,蔡邕《石经》及汉人诸碑上字是也。此体最为后出,皆有挑法,与秦隶同名其实异。写法,载前卷十七举下,此不再敷。

七曰款识。款识文者,诸侯本国之文也。古者,诸侯书不同文,故形体各异,秦有小篆始一其法。近世学者取款识字为用,一纸之上齐楚不分,人亦莫晓其谬。今分作外法,故末置之,不欲乱其源流,使可考其先后耳。

◎附录

○洗印法

图书久为油朱所炽者,先于灯盏内浸一宿,次日取出,蘸香炉内灰,用硬棕刷干洗之;若朱未尽,更蘸刷,以尽为度,不损印文,而清丽若新。凡欲洗刷,先当用绳约定,以防其滑,此法最良。

印油法

香油浸皂角于瓷器内,煎过放冷,和熟艾成剂;次加银朱,以红为度,入绢袋中,用瓷、玉器盛之,数日一翻,忌铜、锡器。若日久油干,复用煎下油滴取盛器内,以印色置其上,使自沁,又不可自上浇下。此法不蒸不炼,久而益佳,与好事者共之。

世存古今图印谱式

《宣和印谱》四卷。

晁克一《图书谱》一卷(又名《集古印格》)

王厚之《复斋印谱》。

颜叔夏《古印谱》二卷。

姜夔《集古印谱》二卷。

吾衍《古人印式》二卷。

赵赵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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