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(5)

时间:2008-07-02 18:16:15 来源:网络 点击:0

《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》 第5讲 中国建筑的特征(1)

本文选自梁思成《中国建筑史》一书,题目为编者所加。

建筑之始,产生于实际需要,受制于自然物理,非着意创制形式,更无所谓派别。其结构之系统及形式之派别,乃由其材料环境所形成。

古代原始建筑,如埃及、巴比伦、伊琴、美洲及中国诸系,莫不各自在其环境中产生,先而胚胎,粗具规模,继而长成,转增繁缛。其活动乃赓续的依其时其地之 气候、物产材料之供给;随其国其俗、思想制度、政治经济之趋向;更同其时代之艺文、技巧、知识发明之进退,而不自觉。建筑之规模、形体、工程、艺术之嬗递 演变,乃其民族特殊文化兴衰潮汐之映影;一国一族之建筑,适反鉴其物质、精神、继往开来之面貌。今日之治古史者,常赖其建筑之遗迹或记载以测其文化,其故 因此。盖建筑活动与民族文化之动向实相牵连,互为因果者也。

中国建筑乃一独立之结构系统,历史悠长,散布区域辽阔。在军事、政治及思想方面,中国虽常与他族接触,但建筑之基本结构及部署之原则,仅有和缓之变迁,顺序之进展,直至最近半世纪,未受其它建筑之影响。数千年来无遽变之迹、掺杂之象,一贯以其独特纯粹之木构系统,随我民族足迹所至,树立文化表志,都会、边疆,无论其为一郡之雄或一村之僻,其大小建置,成为我国人民居处之所托,或为我政 治、宗教、国防、经济之所系,上自文化精神之重,下至服饰、车马、工艺、器用之细,无不与之息息相关。中国建筑之个性乃即我民族之性格,即我艺术及思想特 殊之一部,非但在其结构本身之材质方法而已。

建筑显着特征之所以形成,有两个因素:有属于实物结构技术上之取法及发展者,有缘于环境思想之趋 向者。对此种种特征,治建筑史者必事先把握,加以理解,始不至淆乱一系建筑自身优劣之准绳,不感于他时他族建筑与我之异同。治中国建筑史者对此着意,对中 国建筑物始能有正确之观点,不作偏激之毁誉。

今略举中国建筑之主要特征。

一、属于结构取法及发展方面之特征,有以下可注意者七点:

(一)以木料为主要构材凡一座建筑物皆因其材料而产生其结构法,更因此结构而产生其形式上之特征。世界他系建筑,多渐采用石料以替代其原始之木构,故仅 于石面浮雕木质构材之形,以为装饰,其主要造法则依石料垒砌之法,产生其形制。中国始终保持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,故其形式为木造结构之直接表现。其在结构 方面之努力,则尽木材应用之能事,以臻实际之需要,而同时完成其本身完美之形体。匠师既重视传统经验,又忠于材料之应用,故中国木构因历代之演变,乃形成 遵古之艺术。唐宋少数遗物在结构上造诣之精,实积千余年之工程经验,所产生之最高美术风格也。

(二)历用构架制之结构原则既以木材为主,此结 构原则乃为“梁柱式建筑”之“构架制”。以立柱四根,上施梁枋,牵制成为一“间”(前后横木为枋,左右为梁),梁可数层重叠称“梁架”。每层缩短如梯级,逐级增高称“举折”,左右两梁端,每级上承长,直至最上为脊,故可有五、七至十一不等,视梁架之层数而定。每两之间,密布栉篦并列之椽,构成斜坡屋顶之骨 干;上加望板,始覆以瓦葺。四柱间之位置称“间”。通常一座建筑物均由若干“间”组成。此种构架制之特点,在使建筑物上部之一切荷载均由构架负担;承重者 为其立柱与其梁枋,不借力于高墙厚壁之垒砌。建筑物中所有墙壁,无论其为砖石或为木板,均为“隔断墙”(Curtain Wall),非负重之部分。是故门窗之分配毫不受墙壁之限制,而墙壁之设施,亦仅视分隔之需要。欧洲建筑中,惟现代之钢架及钢筋混凝土之构架在原则上与此 木质之构架建筑相同。所异者材料及科学程度之不同耳。中国建筑之所以能自热带以至寒带;由沙漠以至两河流域及滨海之地,在极不同之自然环境下始终适用,实 有赖于此构架制之绝大伸缩性也。

(三)以斗栱为结构之关键,并为度量单位在木构架之横梁及立柱间过渡处,施横材方木相互垒叠,前后伸出作“斗 栱”,与屋顶结构有密切关系。其功用在以伸出之栱承受上部结构之荷载,转纳于下部之立柱上,故为大建筑物所必用。后世斗栱之制日趋标准化,全部建筑物之权 衡比例遂以横栱之“材”为度量单位,犹罗马建筑之柱式(Order)以柱径为度量单位,治建筑学者必习焉。一系统之建筑自有其一定之法式,如语言之有文法 与辞汇,中国建筑则以柱额、斗栱、梁、、瓦、檐为其“辞汇”,施用柱额、斗、栱、梁、等之法式为其“文法”。虽砖石之建筑物,如汉阙、佛塔等,率多叠砌雕 凿,仿木架斗栱形制。斗栱之组织与比例大小,历代不同,每可借其结构演变之序,以鉴定建筑物之年代,故对于斗栱之认识,实为研究中国建筑者所必具之基础知 识。

(四)外部轮廓之特异外部特征明显,迥异于他系建筑,乃造成其自身风格之特素。中国建筑之外轮廓予人以优美之印象,且富于吸引力。今分别言之如下:

1.翼展之屋顶部分屋顶为实际必需之一部,其在中国建筑中,至迟自殷代始,已极受注意。历代匠师不惮烦难,集中构造之努力于此。依梁架层叠及“举折”之 法,以及角梁、翼角、椽及飞椽、脊吻等之应用,遂形成屋顶坡面、脊端,及檐边、转角各种曲线,柔和壮丽,为中国建筑物之冠冕,而被视为神秘风格之特征,其 功用且收“上尊而宇卑,则吐水疾而溜远”之实效。而其最可注意者,尤在屋顶结构之合理与自然。其所形成之曲线,乃其结构工程之当然结果,非勉强造作而成 也。

2.崇厚阶基之衬托中国建筑特征之一为阶基之重要,与崇峻屋瓦互为呼应。周、秦、西汉时尤甚。高台之风与游猎骑射并盛,其后日渐衰弛,至 近世台基、阶陛遂渐趋扁平,仅成文弱之衬托,非若当年之台榭,居高临下,作雄视山河之势。但宋、辽以后之“台随檐出”及“须弥座”等仍为建筑外形显着之轮 廓。

3.前面玲珑木质之屋身屋顶与台基间乃立面主要之中部,无论中国建筑物之外表若何魁伟,此段正面之表现仍为并立之木质楹柱与玲珑之窗户相 间而成,鲜用墙壁。左右两面如为山墙,则又少有开窗辟门者。厚墙开辟窗洞之法,除箭楼、仓廒等特殊建筑外,不常见于殿堂,与垒石之建筑状貌大异。

4.院落之组织凡主要殿堂必有其附属建筑物,联络周绕,如配厢、夹室、廊庑、周屋、山门、前殿、围墙、角楼之属,成为庭院之组织,始完成中国建筑物之全 貌。除佛塔以外,单座之建筑物鲜有呈露其四周全部轮廓,使人得以远望其形状者。单座殿屋立面之印象,乃在短距离之庭院中呈现其一。此与欧洲建筑所予人印 象,独立于空旷之周围中者大异。中国建筑物之完整印象,必须并与其院落合观之。国画中之宫殿楼阁,常为登高俯视鸟瞰之图。其故殆亦为此耶。

5.彩色之施用彩色之施用于内外构材之表面,为中国建筑传统之法。虽远在春秋之世,藻饰彩画已甚发达,其有逾矩者,诸侯、大夫且引以为戒,唐、宋以来,样 式等级已有规定。至于明、清之梁栋彩绘,鲜焕者尚伙。其装饰之原则有严格之规定,分划结构,保留素面,以冷色青绿与纯丹作反衬之用,其结果为异常成功之艺 术,非滥用彩色,徒作无度之涂饰者可比也。在建筑之外部,彩画装饰之处,均约束于檐影下之斗栱、横额及柱头部分,犹欧洲石造建筑之雕刻部分约束于墙额 (Frieze)及柱顶(Capital),而保留素面于其它主要墙壁及柱身上然。整木构之髹漆为实际必需,木材表面之纯丹纯黑犹石料之本色;与之相衬之 青绿点金、彩绘花纹,则犹石构之雕饰部分。而屋顶之琉璃瓦,亦依保留素面之原则,庄严殿宇,均限于纯色之用。故中国建筑物虽名为多色,其大体重在有节制之 点缀,气象庄严,雍容华贵,故虽有较繁缛者,亦可免淆杂俚俗之弊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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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梁思成 编辑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