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简史:明代书法(三)代表书家

时间:2008-05-25 00:14:20 来源:网络 点击:0

陈献章(1428——1500),字公甫,号石斋,广东新会人。居住在白沙村,人称白沙先生。喜欢用茅草做笔写字,点画粗率,不计工拙,倒也别具一格。他们两人,可算是当时 台阁体笼罩下的书坛的一个变数,是后期草书大量出现的先声。

台阁体书法,对于有才华的书法家来说,是一种无形的束缚,是对书法抒发情性本质的悖反。明初书法的繁荣,以及台阁体的风行,是由于统治者大力干预的结果。当这种干预日渐削弱时,书法的发展局势便发生了变化——进入了明代中期的阶段。